聯系人:范春雄
電 話:0738-8781088
手機:0738-8781088
郵箱:499042521@qq.com
地址:婁底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埠橋辦事處南陽村
網址:www.xxzsbd.com
企業違規行為舉報辦法
一、總則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促進企業領導干部和員工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業規范和自律規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以及行業公認并普遍遵守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所規定的“投訴、舉報”,是指企業的員工和其他組織通過合法的途徑,向企業執行董事和合規總監、合規負責人、合規專員進行的投訴和舉報。
二、接受投訴、舉報
1.投訴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信函、網上電子郵件等形式投訴或舉報,也可以找當面投訴或舉報。合規總監設立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投訴者可以隨時進行投訴或舉報,非辦公時間投訴者可以通過錄音電話留下姓名、聯系電話。工作人員將及時與投訴者聯系。
投訴或舉報電話號碼:
電子郵箱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2.投訴人對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事項的投訴,可以采用實名書面的投訴形式,說明事情的基本經過,被投訴對象的名稱、地址、具體當事人,投訴人的姓名、聯系方式、具體的投訴要求,并應同時提供投訴人利益或企業利益受到侵害的證據或其他有關資料。
3.企業提倡實名舉報。凡向實名舉報的,執行董事和合規總監將在調查結束后以適當的方式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若是匿名舉報的,處理結果不予反饋。
4.實名或匿名舉報有違紀違法行為,應盡可能說明被舉報機構或人員名稱、地址以及違法違規的基本事實、具體情節、具體線索和有關證據。若舉報無可查性,無相應線索,一般不予處理。
5.對不屬于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事項的電話投訴舉報和來訪,將建議投訴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機關反映或向有關部門轉發。
三、處理投訴、舉報的程序
1.執行董事或合規總監對收到的舉報、投訴,應制定相應的表格加以記錄,并根據舉報事項涉及的金額、單位、人員級別和人數、與其他單位的牽連等加以分類。
2.對收到涉及企業高級管理層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應及時向企業分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需要立案調查的,應按規定程序立案,指定專人進行立案調查。
3.對收到涉及中層干部及以上人員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應及時報告企業分管領導;需要立案調查的按照規定程序,立案調查。
4.對收到企業下屬各單位的部門和管理人員以及總部其他人員的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按照管理權限,由企業執行董事或合規總監調查或者分流有關職能部門或企業調查。
5.合規總監應指定專人對有關投訴、舉報事項進行接收、記錄、保留和處理,并保存相應的記錄。對受理的投訴、舉報,進行及時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6.合規總監應每年至少一次將投訴或舉報問題及處理結果向企業領導進行專題報告,重大的問題應隨時向企業領導報告。
7.在調查有關專業問題時,合規總監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參與調查。
8.合規總監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內容嚴格保密。凡違反保密規定的責任人員,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9.對假借投訴或舉報名義,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以投訴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正常工作的,一經查實,企業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